长三角各地求贤若渴 人才新政大比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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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4月28日电 (记者 朱晓颖)28日,杭州一则“允许人才公寓、酒店式公寓设立集体户”的消息,再次引发了长三角民众对引才配套措施的关注。

28日,浙江省公安厅发布《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》及10条便民举措,消除政策性障碍和限制性条款,规定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。其中包括:取消父母投靠落户年龄限制,与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,可以投靠落户(杭州市城区除外);放开直系亲属、配偶或配偶父母间投靠落户限制;允许在直系亲属所有的房屋产权内落户;支持孵化器、众创空间、特色小镇等设立集体户,取消集体宿舍的条件限制,允许人才公寓、酒店式公寓设立集体户,推行设立社区(村)公共集体户。

业内人士表示,“允许人才公寓、酒店式公寓设立集体户”此条实为吸引人才的举措:先有集体户口,可为今后购房及转独立户口奠定一定条件。

长三角各地求贤若渴,在引才举措上拿出真金白银,比拼综合实力。

日前,落户南京的门槛再度放宽。将于5月1日起实施的南京《关于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十项措施》提出,研究生及以上学历、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人员(含留学回国人员、非全日制研究生),凭学历证书即可落户。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人员,在宁就业参保半年即可落户。

此前,南京有关直接落户的政策,主要针对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周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:凭毕业证书直接落户。

南京还在安居、困难群体帮扶等方面加大了政策力度。例如,符合申领条件的博士、硕士、学士按每人每月2000元、800元、600元享受最长36个月的住房租赁补贴。在扩大人才购房服务面上,将《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(试行)》中相关企业“取得硕士学位人才”申购政策,延伸至该类别的本科毕业生同等享受。

在苏州,根据该市《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》,苏州人才落户新政将于5月1日起实施。新政同样增加了落户方式,降低了落户门槛。(完) 【编辑:陈海峰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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